跳到主要內容

商品平行輸入是否侵權?談商標專屬授權

商品平行輸入是否侵權?談商標專屬授權  

什麼是商品平行輸入?

指在國內獲得合法授權,而是自境外輸入附商標權且合法製造的商品。凡此類方式進口的商品稱為真品平行輸入,即一般所稱的水貨。

台灣商標法採註冊保護原則。對於未經同意,擅自使用相同或近似商標,使消費者在同一或類似商品或服務上產生混淆誤認的行為,商標權人可以依法主張自身權益。

商標的主要功能是用來指示商品或服務來源。
附有商標的商品若是由商標權人或經其授權的人使用,就不論投入流通國內外市場,原則上並沒有破壞或妨害商標應有的功能,也不會使消費者產生混淆誤認,所以也並沒有違反商標法。

商標法第36條第2 項規定:
「附有註冊商標之商品,由商標權人或經其同意之人於國內外市場上交易流通,商標權人不得就該商品主張商標權。但為防止商品流通於市場後,發生變質、受損,或有其他正當事由者,不在此限。」
其明文承認真品平行輸入的正當性,只要符合「由商標權人或經其同意之人」,商標權人就不得主張侵權。



台灣商標法有關「真品平行輸入」的判斷標準是什麼?

()商標權之「耗盡原則」或「第一次銷售理論」

商標法第30條第2項規定,商標權人或被授權人將附有商標的商品第一次銷售或流通時,該商標權便已耗盡,商標權人就不得主張該商品侵權。
台灣商標法採「國際耗盡」原則,即自國外輸入合法授權使用商標的商品時,不構成商標侵權



()非法販賣侵害商標權商品罪

商標法第97條規定,輸入販賣的商品非原裝銷售,而是擅自加工、改造或變更過,卻仍使用同一商標於該商品,或附加該商標圖樣於商品的廣告等,造成消費者混淆誤認時,屬惡意使用並侵害了他人商標權,應依情節論處。


什麼是商標授權他人使用?

指商標權人將其專屬的商標,依授權契約授予他人使用,商標權人仍擁有商標權。

專屬授權契約是私法性質的合約,為契約雙方就實際交易市場情形而定。被授權人既在授權範圍內取得商標使用權利,除契約另有約定者外,可以自己名義行使原屬於商標權人的民事及刑事之救濟權利。

依「任何人均不得將大於自己之權利讓與他人」之法理,若第三人輸入附有註冊商標的商品是符合商標法第36條第2項規定中主張「真品平行輸入」的條件,並主張不受註冊商標權效力所拘束時,縱然是專屬授權,被授權人的排他權能仍會受到限制而無法行使。

商標法第36條第2項規定:
於商品流通於市場後,商標權人為避免商品變質、受損,特別是當商標商品進入市場後狀態被改變、損害,或有其他正當事由時,仍得就該等商品主張商標權。

輸入的商品,如果實際上係混貨仿冒而可確認非屬「真品」者,則不適用商標法第36條第2項規定。至於具體個案中的商標侵權認定,須由法院依職權參酌相關事證就個案綜合判定。


來源:智慧財產局

#要做行銷先請商標
#金銳守護您的智慧


如有任何商標問題請隨時來電04-24518599由專人為您解答
 

留言

這個網誌中的熱門文章

創業實戰講座系列【成功創業 漂亮翻身】

所有想創業,有夢想,愛學習的小夥伴們,走過路過不要錯過~創業實戰講座系列【成功創業 漂亮翻身】來襲,各位有想法的都來蹲坑吧~ 活動時間:2018-06-12(二) 18:30~21:00 (GMT+8)加入行事曆 活動地點:台中市西區忠明南路237號9樓 (向上北路口,富豪財經大樓) https://www.accupass.com/go/GIANTalk 一、講座主旨︰〝創業有辦法,翻身要心法〞           集結各領域專業人士,分享成功創業與漂亮翻身的心路歷程,以及品牌行銷的方法與 步 驟,讓準備與正在創業的你,加裝外掛程式,搬開創業的絆腳石,結合理論與實務,邁向成功創業之路!          二、活動主旨︰                                  本次活動邀請到三位嘉賓,資深行銷顧問王裕茗總監,教導聽眾如何把產品賣出去,並邀請兩位創業家艾兒莎、莊育民來闡述創業故事及精髓,分享彼此創業的歷程,來表達他們如何 [ 透過說故事 ] 來行銷自己與自己的事業,啟動創新價值。並且由行銷顧問將這些 [ 實戰經驗 ] 化為淺顯易懂的應用,與現場的参與的創業主們進行分享和互動。 三、活動名稱:創業實戰講座系列【成功創業 漂亮翻身】 四、辦理單位:     ( 一 )  承辦單位:[創業外掛] GIANTalk     ( 二 )  協辦單位:鼎宇律師事務所 / 金銳國際專利商標聯合事務所 /就是福品牌方策 / 約書亞文創空間/昇揚會計師事務所     ( 三 )  指導單位︰臺灣文創企業發展協會 / 彌賽亞商務中心xTC Incubator 五、活動日期: 107 年  6 月 12 日 ( 星期二 )  下午 6 時 30 分起至下午 9 時。         六、活動地點: 約書亞文創空間(台中市西區忠明南路 237 號 9 樓)                      七、目標對象及人數: 臺灣中部地區創業者 / 上班族              八、來賓簡歷: 1. 實戰創業家對談,邀請與會來賓: A.  創業家 & 暢銷作家 艾兒莎  (Elsa)                                     1988 年生。 25 歲到新加坡

疫情會過!生意要做,商標一定要先過

新冠肺炎病毒疾病「 COVID-19 」 ( 又稱新冠肺炎   ) 疫情蔓延,迫使中國廠商紛紛停工,供貨中斷效應擴及全球供應鏈,東南亞各國紛紛下修 2020 經濟成長目標。 • 柬埔寨: 2020 經濟或放緩 • 馬來西亞央行:首季經濟成長料受挫 • 越南: 2020 年 GDP 從預定的 6.8% 下降至 6.55% • 新加坡: 2020 年經濟成長恐萎縮 0.5% • 泰國: 2020 經濟成長率可能不到 2% 疫情帶來全球需求下滑,其中,旅遊業、影視娛樂業、餐飲及零售業、交通運輸業、製造業、房地產業等紛紛受到負面衝擊,而對於製藥業、電子商務等則產生相對有利影響。 一 、疫情爆發,商標應逢低佈局只待經濟復甦 自疫情大爆發後,中國2月份的整個申請量大大降低,大家都宅在家裡關注並祈禱疫情的相關情況。但真的只能這樣嗎?巴菲特說過:「別人恐懼的時候,我們要積極」。 這場特殊的戰“疫”一下讓醫療防護物資及居家消毒類產品躍為全民必需品,“口罩”更是走紅了。其中,鴻海自製口罩台灣廠最快3月日產100萬片,在大陸,中國五菱汽車更是直接跨界轉型生產口罩、新興際華集團及眾多紡織服裝品牌也紛紛轉產防護服和口罩。這些跨界既能授人以魚,又能授人以漁。 為什麼五菱汽車可以在疫情低迷期說轉型就轉型?因為“五菱汽車”這個品牌商標已經被中國民眾熟悉並認可。可口可樂公司總裁曾說過“即使一把火把可口可樂公司燒的分文不剩,公司僅憑「可口可樂」這一馳名商標,就可以在幾個月之內重新建廠投資,獲得新發展”。因此,絕對不要忽略商標的保護,越早申請越具價值。 在台灣及全球大多數國家,商標採「先申請主義」,即最先申請者能擁有該商標的權益!在資訊日益發達的當下,電商網購、線上娛樂、線上教育、線上辦公等已逐步成為主流趨勢。而此次新冠肺炎 ,許多民眾長時間居家,足不出戶或減少外出,這種狀態更是帶動「宅經濟」的需求量。根據科技報橘資料,新冠疫情爆發至今, 電子商務將讓2020年第一季網路零售同比增速回升到30%左右,佔同期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比重將攀升至30%。 該如何搭上這趟高速列車,關鍵第一步就是取得「商標權」。  #我知道 疫情會過,生意要照做 #我知道你的未來不是夢, 商標一定要先過! 越是狂風暴雨,金銳更

【韓國瑜賣菜郎引發的商標搶註戰】

【韓國瑜賣菜郎引發的商標搶註戰】  隨著網路串流平台崛起,網紅、YouTuber儼然成為新興產業,不只生產影音內容,甚至擴及周邊商品,除了 著作權 ,許多知名網紅也注意到商標的重要性,早早向智慧局申請註冊。智慧局官員表示,經瞭解,國內知名網紅大多都已申請註冊商標,除近期提出申請的理科太太,台灣知名度較高的TGOP、阿滴英文、谷阿莫、白癡公主、黃阿瑪的後宮生活等都已申請商標註冊。 >>名字、暱稱、粉絲頁或社群名稱,可否註冊商標? 用自己的名字申請 商標 原則上都會核准,但需注意-如有其他人也叫這個名字,為合理使用,商標權人便無法主張商標權利。若被人搶先註冊,先使用者仍保有使用權,但可在註冊公告後3個月內向智財局提出異議、5年內提出評定,若對方為惡意註冊,則不受5年限制;大部分國家商標採註冊保護主義,若未註冊,則不可主張。 >>韓國瑜賣菜郎 吸引商標蟑螂 從韓國瑜參選高雄市長到當選至今,關於他的新聞話題熱度就不曾減弱過-智慧財產權、政見、參與活動、參選總統大選等等,更因他曾任臺北農產運銷公司總經理一職且自稱為賣菜郎,故「韓總」、「賣菜郎」等名稱引發了一系列的商標蟑螂搶註。 2018年12月05日台灣優生股份有限公司分別提出申請「賣菜郎」於第030 、 032 、 043類,「賣菜郎山泉」於第032類,「賣菜郎魯樂」於第030類。 2018年12月26日寶麗馨國際股份有限公司提出申請「賣菜郎」第003類。 2019年02月21日孟誠信提出申請「賣菜郎農產品創意行銷」第035類。 而韓國瑜市長本人也於2019年02月20日提出申請商標「賣菜郎CEO韓國瑜」於第14 類鑰匙圈 、 第 16 類紅包袋 、 第 18 類購物袋 、 第 20 類扇子 、 第 21 類馬克杯 、 第 25 類運動帽 、 第 32 類礦泉水 、 第 33 類高粱酒 、 第 35 類廣告服務 、 第 41 類書刊出版服務 、 第 42類 服裝設計服務 。 韓國瑜市長申請時, 其 商標代理人地址相同於商標申請人地址,也是 維多利亞學校 的地址,判斷應該不是委託商標事務所提交。 金銳商標事務所建議 申請人 在第35類把組群3518網路購物服務品項、及3509網路拍賣服務品項也選擇保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