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牌」與「平台」當道,具有高流量的創作者透過行銷品牌、創造話題,贏得粉絲關注與廠商合作機會。Youtube、IG、Facebook等平台創作者除了拍影片、接業配,還均有發展副業。繼「理科太太」的商標申請風波後,如:Joeman、上班不要看、在不瘋狂就等死、鍾明軒、這群人TGOP、人類超有病(霸軒)等等,都紛紛重視商標權的保護。 ➤ 電子資訊時代,如何行銷並保護自己的品牌? 3年前的Youtube都是翻譯影片,而現在越來越多如戲劇、vlog開箱文等等,不斷有創新有加入。據YouTube與Ipsos進行的《台灣YouTube使用行為大調查》報告指出,21%的台灣使用者訂閱一個(含)以上由YouTube創作者經營的YouTuber頻道;這些YouTuber具有很大的感染力,他們代言或製作商業影片,影響了51%的使用者對該品牌的認識。 也就是說,YouTuber不僅僅只是一個影音平台,還是 品牌行銷的重要渠道 ,如YouTuber「上班不要看」經營的「上班不要看NSFW」頻道,每一次業配帶來的品牌爆光率都是相當驚人的。不僅如此,上班不要看業配時也打出自己的風格,同時將「上班不要看」及「 」均申請商標專用權,從印刷品、衣服到影視廣告都被陸伍伍參伍娛樂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申請註冊專用。 ➤ 藝名、頻道名商標該如何保護? 不管你是剛出道還是已出道,商標的保護都不容忽視! 近年來因商標權開打的網紅、藝人案件真的是層出不窮。如: 「蘇打綠」VS「蘇打綠」的商標權人-前經紀人亦是恩師林暐哲先生, 今年商標權人對吳青峰提出商標權及著作權訴訟,要求禁止演唱蘇打綠的歌曲。唉~這下蘇打綠的臉是真的綠了 ): 遇到同樣商標爭議的藝人還有鄧紫棋、S.H.E、韓團T-ARA與BEAST、鬧一波大師、焦糖哥哥、等等。 在此我們引用先前的文章說明:知名藝人團體組合的商標權紛爭屢見不鮮,神話、HOT、BEAST到韓團T-ARA,本案申請人(MBK經紀公司)在女團T-ARA解散三日前申請了南韓商標,但並未提交所有成員(10人)的同意書或有關商標權所有權的協議,該申請人所提供的協議中未提及商標權或其他智慧所有權的所有權,且並沒有提供所有成員的協議,缺少四個成員的文